武長順任職天津公安系統長達44年。其間,擔任交通管理局長11年,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長11年。他發明的34項專*與智能交通等領域相關,而掌握其專*的公司多有公安背景,經營范圍也與其管理領域多有重合。專家分析,這種操作模式,很容易在采購過程中及對專*人的獎勵環節存在利益交換。
武長順被指用其發明斂財
“發明家”武長順34項發明與警務工作相關
2013年初,武長順取得正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檢索結果顯示,武長順發明及領銜發明了35項專*。專*申請日期自1999年6月至2013年3月。
除了一件胖男孩懷抱金魚造型的擺飾品外,武長順其余34項發明,都與警務工作相關。主要有交通信號燈、人體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儀、隔離護欄、標識牌、公路交通視頻監控系統、警務查詢終端、警用電擊器等,涉及智能交通、交通設施、城市技術防范網絡體系、警用設備等多個領域。
35項專*中,4項專*為武長順單獨發明外,其他31項,均為武長順與多人共同發明,武長順為領銜發明人。
公開資料顯示,與武長順一起發明專*的人員,幾乎均為公安局科技管理處、交管局設施處等領域技術人員或領導。
專*信號燈遍天津武長順可獲5%報酬
武長順的35項專*中,除了“整屏分段燈光顯示計時交通信號燈”發明于1999年外,其他專*發明時間均為2002年12月至2013年間。
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經科技部批準,天津被列為國家智能交通系統首批試點城市之一。同一年,武長順擔任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一年后,武長順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長。《2010年天津市道路交通的管理規劃》中,關于天津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統建設資金結算總計為22.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