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發生三次風波,人們都會覺得我是一個很有問題的人。以后在金融市場融資、與人談合作,或是在公眾的評價中,還有幾個人愿意相信我?”吳長江臉上滿是疲態,“我的本意肯定是不想搞任何事端,但真的是被逼無奈。”
過去的一周,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與董事長王冬雷的行為相似度高達90%。他們忙著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各路記者情真意切地重復相同的說辭;他們忙著聯絡經銷商,安撫各自的勢力范圍。
他們大義凜凜地指責對方、悲情濃重地剖白自己。兩人為對方列出的罪狀幾乎可以互換——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暴力破壞生產、背信棄義。至于自我陳情,王冬雷如東郭先生般痛心地表示自己是吳長江的大恩人,吳長江則說“我這個人就是太天真太容易輕信人”。
唯一不同的是,王冬雷有備而來,在8月8日那場轟轟烈烈的搶奪公章事件后,王即通過國內一線財經公關公司鋪天蓋地地發布消息,并在第一時間內向雷士經銷商脅之以威、誘之以利,要求經銷商聲援自己。而吳長江在出事的前兩天還在出差,事后他更多地以“織微博”的自媒體形式發聲。
“其實大部分經銷商簽下那份聲明并非本意,王冬雷把我們叫去開會還要保安搜我們的身,大家心里都很不舒服。這么多年我們對雷士有感情、對老吳有信任,大家簽字是迫于無奈,手下都還養著幾百號兄弟,總要吃飯。如果老吳要求我們也發一份力挺他的聲明,大部分人也會簽,只是老吳不愿意為難我們罷了。說到底,這兩個人對雷士、對經銷商的感情天壤之別。”一位接受筆者采訪的雷士省級經銷商說。
縱是雙方對壘,吳長江依然成了輿論眼中的第一男主角。這不僅因為他是雷士照明的創始人,更因他為雷士曲折跌宕的斗爭史。最珍視雷士的吳長江一直深陷以感情維系的非股份控制權和控制欲之中。時至今日,吳長江從對雷士45%的絕對控股權滑落至2.54%的持股(按照王冬雷的說法,這2.54%的股權也已不復存在)。每次手中的股權減少,吳長江都自恃“殺手锏”在手。恰是他一次次任性、自負、窘迫中也要顧全面子的選擇,才將雷士一寸寸拱手他人。
“我才是雷士最有價值的資產。雷氏士為什么發展這么快?何以十幾年做到中國第一?我肯定有過人之處,這不是吹的。”他告訴筆者。可其他人并不這樣評估他不可替代的價值,聯合創始人與他割袍斷義,PE投資者與他反目成仇,曾經一拍即合的兄弟即將與他對簿公堂,一直力挺他的經銷商也在利益抉擇中搖擺。吳長江的每次發狠都意在扼住雷士,可雷士卻如流沙逝于掌心。
吳氏“殺手锏”
吳青少年時代的經歷與許多同年代企業家類似,家境貧寒、天資聰穎、金榜題名,大學畢業后他進入陜西漢中航空公司工作。1992年吳長江辭職南下,臨行時原單位的老廠長對他說“小吳,你太理想化又太重義氣,這樣的性格是你最大的優點,也是最大的缺點。以后你若成功是性格使然,若栽跟頭也是因為你的性格”。今日回觀,一語成讖。
1998年,已挖到了第一桶金的吳長江,開始在惠州涉足照明產業,他喊來高中同學杜剛、胡永宏幫忙。
廣東的仲夏悶熱,三個氣血方剛的年輕人,在吳長江家樓下喝著啤酒吃炒河粉,聊到酣暢處,三人決定將合作形式從幫忙轉成共同創業。吳長江舉杯說“我出45萬,占45%股權,你們倆出55萬,各占股27.5%”。
當時創業的想法源于吳長江,他的經濟實力也遠優于杜、胡二人。如果他要多出6萬元占股51%,或是直接以70萬買下70%的股權亦無可厚非。但在吳長江的價值體系中,控股權并不重要,兄弟情面、江湖義氣才能成就他的存在感。
吳長江與雷士此后十余年都繞不出的魔咒,始于這個路邊攤上的約定。
此后是一段寫滿了激情、夢想與友誼的歲月,斯時國內的照明業還在低質量競爭的漩渦里打轉,2000年雷士第一家品牌專賣店開業,三個年輕人將品牌專賣制度導入國內照明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