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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15個項目社會資本的占比超過50%,其中9個項目由社會資本全資控股。規模化應用示范區、兩個信息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兩個油氣管道改造項目外,余下46個項目均能對應具體的項目名稱。
在這46個項目中,部委已批復的有20個,其中4個已開工建設,7個預計年內開工;另有18個項目尚處于前期論證或者等待部委批復階段。這一數據是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通過采訪地方發改委、項目公司以及梳理公開報道計算所得。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顯示,46個項目中已有42個項目確定了項目公司,占比高達91%。這些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呈現多元化狀態,股東既有當地政府或者平臺,也有外資、民資、央企甚至外地的國資企業。在研究投融資領域的專家看來,后者統稱為社會資本,社會資本并不僅僅局限于民營企業。
截至記者發稿前,已有30個項目確定引入社會資本,占比將近三分之二。在采訪中,一些地方發改委人士認為,正是這些項目已有社會資本入股,因而才被選為首批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的示范項目。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了解到,在國家發改委公布示范項目名單之后,一些以當地投融資平臺作為項目主體的平臺公司也接到社會資本的入資咨詢,當地發改委則將社會資本再次入資的條件交予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和社會資本商談具體的合作事宜,社會資本進入的增量條件也呈現多樣性。
30個項目已引入社會資本
此前,對于社會資本這一概念,外界僅僅將社會資本解釋為民營資本,實際上有所誤解。金永祥對本報記者表示,社會資本是從地方政府的角度而言,只要不是地方財政及其控股的平臺出資的資本都可以稱為社會資本,因此民資、外資、央企、外來的國有企業都可以稱為社會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