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近年來,我國光伏行業屢遭歐美等國雙反調查,引起行業整體大幅波動。貿易摩擦,已經成為影響我國光伏行業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雖然在政府斡旋下,中國和歐洲于2013年就反傾銷幅度達成一致,但2014年以來,總體貿易摩擦程度未見減緩,更多國家對我國企業采取了雙反措施。與此同時,光伏行業貿易摩擦還呈現出地域范圍持續擴大、新興市場風險有所增加、示范效應不斷增強等新特征。因此,有關部門和企業需要結合開放型經濟戰略導向,完善各項制度安排,在實施產業扶植政策的同時統籌考慮貿易摩擦問題;對新興市場光伏產業進行充分調研,加大產業整合力度,統籌國內外兩個市場發展,協助企業做好風險防范準備。對其國內企業的沖擊。
從長期來看,部分市場的持續繁榮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有可能導致新的貿易摩擦出現。如上半年出口額大幅增長的日本,其財政補貼過高,政府負擔較重,國內需求隨時可能出現較大變化;印度融資成本高昂,缺乏強制性規則,政府換屆帶來的影響尚難判斷;菲律賓國內需求十分有限,難以作為主要目標市場;南非則可能由于電站審批權下放,出現本地化保護傾向,從而削弱國內市場規模化擴大帶來的紅利;韓國本土廠商供應充足,競爭更趨激烈等。這些因素都有可能引發其國內需求發生波動。而在我國光伏產品憑借性價比優勢大量出口的情況下,部分國家為減少這一波動對國內企業的沖擊,出臺貿易保護措施的意愿將有所增強,從而導致貿易摩擦程度進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