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煤電高效清潔發展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制定并出臺了《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
行動計劃提出,要加快燃煤發電升級與改造,努力實現供電煤耗、污染排放、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三降低”和安全運行質量、技術裝備水平、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三提高”,打造高效清潔可持續發展的煤電產業“升級版”。
2020年煤炭消費比重降到62%以內
行動計劃明確,全國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標準煤/千瓦時;東部地區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中部地區新建機組原則上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鼓勵西部地區新建機組接近或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行動計劃提出,到2020年,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時,其中現役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除空冷機組外)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時。東部地區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自備燃煤發電機組以及其他有條件的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后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
行動計劃強調,在執行更嚴格能效環保標準的前提下,到2020年,力爭使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62%以內,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60%以上。
2020年前淘汰落后火電機組1000萬千瓦以上
行動計劃提出,加強新建機組準入控制,嚴格能效準入門檻,同時嚴控大氣污染物排放。新建燃煤發電機組應同步建設先進高效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不得設置煙氣旁路通道。
行動計劃明確,嚴格按照能效、環保準入標準布局新建燃煤發電項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同時,要積極發展熱電聯產,到2020年,燃煤熱電機組裝機容量占煤電總裝機容量比重力爭達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