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國共遭遇國外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77起,今年一季度的貿易摩擦案件數量已經達到22起。隨著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貿易摩擦接踵而至,并且愈演愈烈……
在商務部日前召開的應對貿易摩擦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調查專員宋和平表示,在成長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和貿易大國的同時,中國也成為遭受貿易救濟調查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當前以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應對貿易摩擦將呈現常態化、復雜化趨勢。
眾矢之的
商務部統計數據顯示,從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間,我國累計應對了842起國外貿易救濟調查案件,涉案金額736億美元,其中包括反傾銷案件621起,反補貼案件61起,保障措施案件124起,特保措施36起。此外,涉及美國知識產權的337調查共130起。2012年,共有21個國家發起針對中國的貿易救濟調查77起,涉案金額277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11.6%和369%。特別是去年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調查,涉案金額高達204億美元,占當年涉案總金額的73%。
從2009到2012年的三年間,我國共遭受貿易救濟調查案件328起,涉及出口金額534億美元,并呈現涉案金額上升、多種救濟措施并用、貿易救濟措施政治化等新特點,中國已經成為遭受貿易救濟調查最嚴重的國家之一。
宋和平直言,貿易摩擦增多是我國成為第二大經濟體和貿易大國的伴生現象,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成因較為復雜。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來,全球市場需求減弱,主要發達經濟體增速下滑,主權債務問題突出,失業率居高不下,產業轉型升級較快,全球性的產能過剩凸顯,保護主義升溫,貿易政策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
“我國在金融危機中穩健發展,國際地位不斷提升,因而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目標國。”宋和平說,同時,我國多元化的出口市場格局總體不夠均衡,部分產品對國際市場依賴程度過大、部分企業經營不規范,也是產生貿易摩擦的誘因之一。更何況,在當前全球主要經濟體市場需求萎縮、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背景下,我國外貿出口仍然保持較高增長速度,更容易成為有關國家采取貿易保護措施的目標。
值得關注的是,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國家日益取代發達國家成為對華貿易摩擦的“主角”。2012年,新興市場及發展中國家占我國出口總額的比重比2011年提升1.1個百分點,達到43.3%;同年,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共對華發起54起貿易救濟調查,約占對華貿易摩擦案件總數的70%和涉案總金額的13%。傳統發達市場和新興市場的此消彼長,也是我國遭遇貿易摩擦的一個新現象。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表示,協調與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的貿易關系已成為商務部應對貿易摩擦的一項重點工作。事實上,在目前商務部123個對外雙邊聯委會中,80%針對發展中市場和新興市場;其中僅非洲就設有61個雙邊聯委會,占到總數的一半。
貿易摩擦將呈復雜化趨勢
近年來,國外對我國采取的貿易保護措施主要包括兩種類型:一類是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包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以及特殊保障措施,即通常所說的“兩反兩保”。貿易救濟措施本身是世貿規則允許的,旨在維護公平競爭的貿易秩序,但是濫用貿易措施導致了貿易保護主義的橫行、泛濫。
另一類是使用傳統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例如,有的國家提高進口關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進口措施,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還有的國家在刺激本國經濟方案中,要求優先購買本國產品。
在宋和平看來,當前以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國面臨的貿易摩擦將呈常態化、復雜化趨勢,貿易摩擦將貫穿我國從貿易大國走向貿易強國的全過程,應對貿易摩擦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不過,值得欣慰的是,經過改革開放特別是入世十年的磨礪,我國已經擁有一批具有綜合國際競爭力的企業,一支精通貿易、熟悉規則、了解國內外市場的復合型人才隊伍,并在一些貿易摩擦應訴案件中屢有斬獲。例如,有效應對了美國輪胎特保案、歐盟數據卡案等一批涉案金額大、影響范圍廣的重大案件;在應對歐盟冷軋不銹鋼板和鍍鋅板反傾銷案、美國鍍鋅鋼絲和鋼制輪彀“雙反”案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亞的多起案件中取得完勝,促使調查無措施結案,保護了出口市場份額。
建“四體聯動”應對機制
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共有12個國家對我國發起22起貿易救濟調查,涉案金額達到9.63億美元,案件數量已經占到去年我國遭遇貿易摩擦案件總數的30%。
宋和平對此表示,今年我國的貿易摩擦形勢還是比較嚴峻的,企業面臨的外部環境也很復雜。在日益頻發的貿易摩擦面前,商務部的應對之策就是“四體聯動”機制,即商務部與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商協會以及涉案企業,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從具體應對措施來看,一是強化貿易摩擦預警機制,做好政府公共信息服務和貿易救濟知識普及工作,讓廣大企業及時了解貿易摩擦動態,了解貿易救濟規則,掌握應對方法。二是加強統籌協調,重點做好重大案件應對工作。統籌運用政治交涉、法律抗辯、業界合作、輿論引導等多種有效措施,加強與各部門的配合與協作。三是努力維護與發展中國家的穩定、可預期的貿易環境,主動開展對話溝通、加大預警力度,并通過交涉磋商、業界合作等多種途徑,力阻貿易摩擦向發展中國家蔓延。四是積極探索新思路新方法,發揮與主要貿易伙伴國政府間貿易救濟磋商機制的作用,努力通過對話磋商,管控分歧,化解摩擦。五是重視發揮行業組織和企業應對貿易摩擦的主體作用,強化對企業的法律技術指導服務,支持中國企業運用法律維權,鼓勵商協會和企業與國外業界進行交流。六是妥善運用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維護我國企業合法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