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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國家能源局最新發布文件,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列入國家能源規劃的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以外,都向民間資本開放。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資源勘探開發,發展煤炭加工轉化和煉油產業,參與石油和天然氣管網建設,參與電力建設,并擴大新能源領域投入。在民資領域,這個細則的出臺有何意義?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專家陳永杰對此進行解析。
陳永杰:民間投資36條出臺以后,需要制定的配套措施有三、四十件,這一件就是進入領域能源比較重要的一件,因為它涉及到民間投資進入基礎工業和基礎設施的問題。
陳永杰表示,民資民企進入能源領域,將同時面臨風險和機遇。
陳永杰:一個是經濟技術風險,比如在能源、資源的勘探過程當中,有沒有這個資源,這個資源的豐富度到底如何;進入核領域、電網領域等一些新能源領域都要求比較高的技術,而民營企業現在這方面的技術準備總體還明顯不足。第二個是政策和行政方面的風險,政策還要進一步具體化,因為能源涉及到方方面面,它的執行過程當中還是會遇到很多問題,一些政府部門在管理當中不作為,或明或暗的限制還會存在。第三個是道德風險,有一些民營企業,為了盡快獲得能源資源或者參與這方面的投資,可能會采取一些非正當的手段。
機遇也很大,明顯擴大了投資的領域和范圍,創造了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進行聯合投資、合作發展的機遇,使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創造了一些非常大的機遇。
民間投資的健康發展與逐步壯大,已經成為促進能源發展的重要力量。陳永杰認為,鼓勵和引導能源領域的民資,有利于我國能源的市場化。
陳永杰:首先它增加了競爭主體,民營企業進去后使我們國家在能源領域的競爭性更強。第二,通過民營資本的投入,擴大了能源資源的供給,會緩解能源短缺對經濟發展的制約。第三,這幾年能源資源價格明顯上升,民營資本進去后,會相對降低能源的價格,進一步提高我們國家在國內及國際能源領域上的地位。
陳永杰:民間投資36條出臺以后,需要制定的配套措施有三、四十件,這一件就是進入領域能源比較重要的一件,因為它涉及到民間投資進入基礎工業和基礎設施的問題。
陳永杰表示,民資民企進入能源領域,將同時面臨風險和機遇。
陳永杰:一個是經濟技術風險,比如在能源、資源的勘探過程當中,有沒有這個資源,這個資源的豐富度到底如何;進入核領域、電網領域等一些新能源領域都要求比較高的技術,而民營企業現在這方面的技術準備總體還明顯不足。第二個是政策和行政方面的風險,政策還要進一步具體化,因為能源涉及到方方面面,它的執行過程當中還是會遇到很多問題,一些政府部門在管理當中不作為,或明或暗的限制還會存在。第三個是道德風險,有一些民營企業,為了盡快獲得能源資源或者參與這方面的投資,可能會采取一些非正當的手段。
機遇也很大,明顯擴大了投資的領域和范圍,創造了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進行聯合投資、合作發展的機遇,使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創造了一些非常大的機遇。
民間投資的健康發展與逐步壯大,已經成為促進能源發展的重要力量。陳永杰認為,鼓勵和引導能源領域的民資,有利于我國能源的市場化。
陳永杰:首先它增加了競爭主體,民營企業進去后使我們國家在能源領域的競爭性更強。第二,通過民營資本的投入,擴大了能源資源的供給,會緩解能源短缺對經濟發展的制約。第三,這幾年能源資源價格明顯上升,民營資本進去后,會相對降低能源的價格,進一步提高我們國家在國內及國際能源領域上的地位。